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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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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精选6篇)

我支行根据上级行下发关于曲江支行20XX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我行高度重视,现将我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及今后工作的开展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我行尚无涉案账户。2。建立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买卖账户和冒名开户的单位名单,我行尚无买卖账户企业。3。建立单位开户审验核实机制,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行尚无严重违法企业。5。加强对异常开户情况。6。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的对应关系。7。加强交易背景调查,我行单位之间转账200万以上,单位与个人之间50万以上,单位取现5万元以上都会登录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经办人身份进行联网核查,账户及交易用途进行了检测及与客户部门核实。8。加强账户监测,账户及其资金划转具有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交易特征的,我行会及时上报支行并排除。9。严格处罚,实行责任追究。我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通知要求做好支付结算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我行采取如下措施用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1。依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排查我行企业账户。2。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买卖账户和冒名开户的单位名单排查我行是否存在买卖账户和冒名开户的企业。3。有了下列情形之一的我行拒绝开户,(1)对单位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之间,单位拒绝出示的;(2)单位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号的;(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对于单位批量开户,预留财务人员联系电话等情形的,应当变更为账户所有人本人的联系电话。(4)加强对可疑交易的监测,对列入可疑交易的账户,与相关单位核实交易情况,核实后认定账户可疑的,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在今后工作中对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理论知识加强学习,尤其要提高柜面工作人员辨别涉案账户、异常开户行为的判断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促进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

篇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繁荣稳定的市场环境,根据榆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本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会战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抓牢全县联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攻坚时机,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配合公安、银保监、通信办等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治理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当前我县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二、工作重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成员单位之一,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电信类、涉网类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县公安、银保监、通信办等部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从而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魏岳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高海昀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各派出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检中队,左富军为联络员,汇总上报相关报表。各相关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对于没有验证经营场所的工商登记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律吊销经营牌照和信用代码证,并通报金融、税务等部门核查并注销其对公账户,对于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对联席办推送涉案企业线索,及时开展落查,逐条销号,对涉案的工商登记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律吊销经营牌照和信用代码证,并通报金融、税务等部门核查并注销其对公账户,对于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对违规生产销售伪基站、嗅探设备的企业和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可疑商户,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罚,纳入黑名单。

(四)建立涉嫌电诈犯罪企业预警发现工作模型,及时发现犯罪线索。

(五)对市场、企业人员深入开展反诈骗宣传,监督各户外广告企业在户外广告中必须插入反诈骗宣传公益栏目。

(六)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税务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的巡查监管,每月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监管盲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形成打击合力。

(二)强化措施,履职到位。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工作重点,集中力量,细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履职到位。

(三)加强沟通,信息共享。要积极加强与公安部门、通信办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本地查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最新情况,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各股室队派出单位、市场监管所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工作图片报送至局经检中队,发现情况及时报送。

篇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我行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行长助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牵头组织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

负责协调配合监管部门及总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实工作;

负责组织展开自查;

负责牵头处理网点上报的可疑交易情况及风险账户、重大事项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

其他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事项等。

(二)建立及完善账户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我行认真核实,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我行在客户开立银行卡前做好在核心系统联网核查工作,对于不能识别身份的要求客户出具驾照、户口本等辅助证件,杜绝为客户开立假名、匿名账户。

二是在开卡数量方面,我行系统自动控制个人名下开卡数量不得超过3张。

对于同一代理人,要求其代理开卡不得超过3张。

目前为止,我行存量客户中无客户开卡超过3张。

(三)协助做好涉案账户的查询工作,防止风险事件发生。我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工作的及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查控工作。

(四)加强对柜员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教育。

我行不定期在晨会、专题培训会议中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进一步提高柜员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我行以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在营业厅悬挂警示标语、张贴防范提示等方式,积极营造防范电信诈骗的氛围。

在20XX年9月,我行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员工深入居民社区、广场、超市,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及条幅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客户及其周边商户、居民普及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增强了公众维护自身权益、远离电信网络犯罪的意识,赢得了一致称赞与好评,也树立了我行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我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同时建立奖惩并举的制度。截至目前,我行未发生需严肃查处及通报批评事件。

二、20XX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一是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我行将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调处高效、文明服务”的承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权益。

二是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要加强社会金融消费者的金融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等渠道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和认知水平,帮助其全面、准确地理解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适时提示潜在的行业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贷风险等,大力提高广大群众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指导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切切实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持续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面遏制XX籍人员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根据《XX市20XX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X委[20XX]11号)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政法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提出的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按照重拳打击开路、重点管控截流、重点监管断链的工作思路,通过严厉打击,实现除恶去乱,为加快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XX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打击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及省、XX市、XX市的部署要求,坚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持续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实现“区域性打击治理有明显起色,防范治理齐抓共管整体格局基本形成,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措施

(一)截断政策补助。根据市反诈骗办推送的高危人员信息,对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危人员严格执行背景审查制度,每季度向市反诈骗办通报1次,并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开方式对外公开取消项目、优惠等政策补助情况。即20XX年1月起,

1、凡是发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犯罪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3人以上的村(社区),一律暂停市级安排的所有政策性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如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老区扶贫建设等项目建设政策补助。

2、凡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危人员被判处刑罚的人员,一律取消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如,不得申请低保,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取消低保待遇;不得申请享受慈善救济和临时救助政策;属XX市离任村(居)主干的,一律取消养老补助。

3、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将身份证、银行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帮助支持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经市反诈骗办核实后,一律停止其政策性补助(金)。

(二)出境签字背书。参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出境东南亚国家或在云南广西等边境长期滞留(15天)情况的报告制度。收集汇总被列入高危人员的党员信息,建立台帐及时更新,按党规党纪从严管理(参照“失信被执行人党员教育管理”做法),并及时送市公安局(反诈骗办)。

(三)严肃追责问责

1、凡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或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干扰办案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2、对村委(社区)换届结果跟踪管理,凡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得力的村委(社区)干部,一律按组织纪律规定处理,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市民政局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整治措施等工作。

(二)是持续宣传发动。在城市主干道和人口流动较多区域的标语横幅悬挂张贴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氛围。

(三)是注重部门协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住建等部门协作配合,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建立协调运转、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篇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会议精神,从根本上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蔓延势头,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早抓小、不能蔓延,查清内幕、依法处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政主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治理格局,继续深化我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权利,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现“一个月刹住上升势头、两个月扭转不良局面、三个月显见治理成效”的目标,达到“两降两升“(即: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和“一减两控”(即:减少滞留和频繁出入东南亚八国人员、控住新申领护照人员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控住我镇流出人员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工作实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林巍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锋、党委副书记罗根爱任副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中心,负责处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日常工作,定期研究、分析、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通报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防范宣传

1、把防范宣传贯穿始终,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镇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规定动作与自选项目并用,新闻媒体与部门自媒体宣传并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八个有”,即:有目标、有类型、有场所、有阵地、有资料、有渠道、有方式、有创新。深入开展进村、进企业、进校园的宣传活动,通过采取粘贴海报、分发防范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县有关部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好的做法和成效、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等。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加强电商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电商企业法律意识,防止电商企业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3、强化镇各村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司法所人员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

4、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派出所将各村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梳理,制作悬赏公告,张贴在每个村的公示栏上。

5、设立奖励举报经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二)强化访查摸排

1、组织镇、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针对辖区易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窝点地集中开展大排查,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山地、工棚、外地籍人员居住地以及网络工作室等巡查,实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巡查排查常规化。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房屋、商铺、厂房的监管,严防出现诈骗窝点。

2、组织人员,逐村逐户开展访查、摸排工作,切实摸清辖区出入东南亚八国的人员底数、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做到人员清、去向明;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危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建档管理;对目前超期滞留东南亚八国人员一律进行劝返回乡。

(三)强化打击治理

1、镇派出所在县公安局反诈专班帮助下,要实行全链条侦查经营,坚持“立足本地、向外延伸、摸清架构、主动打击”方针,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配合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有犯罪的比例、出境犯罪和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派出所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斩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源头,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各商业银行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3、以“除恶”“打伞”“治乱”为主攻方向,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揪出骨干,查处一批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扩大打击成果,始终保持严打电信诈骗高压态势。

4、及时依法对涉及电信网络犯罪的案件予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提前介入重大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活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审判,注重证据审查第一时间冻结电信网络犯罪的资金链,对涉及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返赃。

(四)强化监督管控

1、加快各村村规民约建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各村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现象蔓延。

2、开展“六个必须”调查走访活动,即针对出境人员必须进行背景审查、必须签订守法承诺、必须告知家属政策、必须开展办证提醒、必须完善事后回访、必须健全准出机制。对滞留和频繁出入东南亚八国人员,要进行面对面管控,特别是对已办理护照的人员需再次见面,阐明整治政策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签订《出境人员承诺书》,教育引导出境人员在境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现仍在东南亚国家的出境人员,要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信方式逐一见面教育提醒,并与其亲属签订守法告知书和承诺书

3、对新增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大综合惩戒力度;如接到县公安局通报镇党委政府,党委政府一律取消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家属的各种财政补助资金(扶贫和救灾资金除外)。

4、加强本地籍人员管控,强化诈骗土壤治理,敦促诈骗逃犯投案自首,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规劝更多滞留境外人员主动回国转型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开展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重要部署的实际行动;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开展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特别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理顺机构,激发工作活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压缩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滋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健全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制度,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投入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中。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心,宣传打击工作的成效,大力表彰打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全镇释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正能量,彰显党委、政府铲除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

篇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全县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我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态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以治为要”的工作方针,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公安机关主打、行业部门主治”的工作原则,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刚性措施,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实效。

二、整治目标

全面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乡镇主责、网格主战、全民参与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格局,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县发案、损失同比双下降,群众反诈知晓率大幅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全县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党委政法委书记抓总、公安局长抓具体、乡镇和村社主要负责人抓本辖区的三级反诈工作领导架构,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虞立清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包小春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章贤为执行副组长,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为成员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振达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委政法委1人、县公安局2人、县教育局1人、县卫生健康局1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1人、通发办1人组成督查小组。以上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别行发文。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涉诈重点人员管控

1、对所有涉诈重点人员实行“八个一律”严管严控机制,即一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律逐一建立由乡镇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组成的三人管控小组,一律逐一见面(村干部每半月见面一次,驻村干部每旬见面一次,社区民警每月谈话一次),一律逐一采集,一律逐一建档,一律深挖拓线,一律逐一纳入公安重点人员管控预警。

2、对缅北拦截人员、滞留境外窝点人员,属地乡镇要逐人落实核查和劝返报备工作,对管控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属地乡镇(单位)开展倒查追责。

(二)强化“两卡”源头管控

1、通讯运营商、代理商要及时开展违规开卡、养卡的排查工作,建立和落实办卡后使用情况监督、事后关停和处罚机制;根据要求发送预警短信,年度发送短信数量要实现XX用户全覆盖,对到XX5天以上的流动人口、新入网用户两关人群,一个月内推送反诈提醒短信5条。

2、各大银行要严格落实央行8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落实”五问”制度,建立和严格落实临柜人员对每笔可疑交易进行风险提示及对堵截成功的案例进行正面宣传奖励的工作机制。建立及时、高效、准确的反诈预警模型,及时向公安机关推送涉诈潜在受害人及涉诈银行卡线索。

3、在文通讯运营商和银行金融机构“两卡”治理成效落后被通报、约谈、挂牌的,一律倒查问责。

(三)强化重点群体宣防

1、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单位签订“反诈骗”单位主体责任状、财政供养单位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逐一签订“反诈骗”个人责任承诺书。县委宣传部要大力推进人防、心防工作,开展全员反诈教育,确保本级本系统本单位(包括下属企事业单位)“零发案”,发生财政供养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被诈骗的单位开展倒查问责工作。

2、建立县、乡镇、村社、网格四级联动、行业部门协同的全社会反诈宣防责任体系,积极发挥各乡镇的阵地作用,建立反诈宣讲联盟团队(各乡镇至少建立一支专业宣讲队),将反诈宣传纳入乡音自治、农村小喇叭、微网格,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台”确保辖区居民接受1轮以上宣讲,确保本辖区群众防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开展党团员“防骗我带头”活动,全县党团员每半年参加一次反诈宣传培训,党员至少参加一次所在村居(社区)反诈工作,发生党团员被骗案件的,所属支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4、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无诈校园”创建活动,建立一支反诈志愿者队伍,将在校学生刷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列入校纪校规,在中小学校内定期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无诈”创建活动,对零发案的企业、村(社区)等,评为年度“无诈”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根据《全市电信网络诈骗重点县域、乡镇(街道)通报挂牌整治工作机制》对案件高发、宣传防范治理效果差的乡镇,由县委建设“平安XX”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突出问题通报挂牌整治。

6、各乡镇结合“三服务”活动,组织网格员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反诈宣传。

7、各乡镇建立镇领导班子包干联系机制,各乡镇结合辖区实际,划分不同的“反诈区”,由乡镇班子分别认领并捆绑入格。每个乡镇班子对各自认领的“反诈区”的反诈工作负责,对辖区中的18-45周岁的中青年进行排查筛选、重点宣传,乡镇驻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参照上级同步捆绑入格,严防发生电诈案件。

(四)强化违法犯罪打击

1、县公安局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接处警过程中,要按规定如实受(立)案,并及时开展止损止付工作,金融部门要全力配合。县公安局对推送的疑似被骗入员预警信息,要按有关规定采取劝阻措施,防止案件发生。发生案损50万及以上的案件的,通报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政法委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要到场,督促查明发案原因,落实防控维稳措施。县公安局要全力侦破案损百万以上或者其他重大情形的案件。

2、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因办案所需,金融及通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在资源、数据调用方面实现快速共享。

3、政法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办案衔接、协调会商等机制,明确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导向,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指定管辖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撑,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检察院将各成员单位及乡镇就反诈工作落实履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开展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分局“双牵头”工作机制,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反诈工作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每季度至少专题听取一次反诈工作汇报,每月通报点评、部署调度,及时突破工作中的梗阻、搬开绊脚石。

(二)完善机制建设。县打击治理办要按照“全社会反诈”新要求,制定细化各部门、各行业反诈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督导并通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委政法委要将反诈工作纳入民办实事、创满意、年度绩效综合考评,建立“指标、工作、政策、评价”四个体系,形成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县财政局落实反诈专项资金,对防范宣传、常态研发、技术服务提供全额保障。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对将反诈工作纳入到“网格”体系,开展网格员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面上普训、专业精训等培训工作,不断强化提升反诈网格员、志愿者队伍、宣讲团的宣防水平。县委政法委、县打击治理办要常态化建立反诈工作倒查和问责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对案损超过50万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自杀身亡或者被市级以上主流媟体曝光的重大负面炒作事件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倒查原因,全面查清相关部门履责情况,并在平安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分。对发生1起以上财政供养单位员工被骗的,对该单位进行通报,并取消年度平安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发生2起以上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县政法委建立反诈工作奖励机制,对成功劝阻、止损或者重点人员管控中有重大贡献的予以奖励;因工作失责导致后果的要相应惩处。

(三)强化部门联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整合各方力量,要主动掌握、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密切协作配合,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肃倒查问责。县纪委监委要将反诈工作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预警劝阻、人员管控、宣传防范等方面未按规定履职造成后果或者工作失职渎职的人员予以纪律处分。专项整治期间,因打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被部、省、市通报、挂牌整治后,履职不力的;对上级以及县打击治理办通报、建议函等要求整改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未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敷衍的;在打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中,未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任务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清单的个人和单位,一律按规定进行通报,对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问责、约谈。县打击治理办对全县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的反诈工作开展评估、监督检查和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县纪委监委,推动目标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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