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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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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__教基〔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____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别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影响。

三、主要措施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对涉及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触犯那条法律就按那条法律处置,不论涉及那个民族,来自那个地区,都要依据法规公平公正处置。积极有效预防、依法依规处置,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德育负责人、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和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舆情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二)定期开展排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三)加强教育引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等途径,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四)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五)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申诉方式。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校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六)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学校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要重点抓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要增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帮助当事人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防止二次伤害发生。

(二)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将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纳入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的在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地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三)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督导检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全民普法工作,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请于20__年11月16日前将校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报送教育局教育科。

篇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全面落实____视察__重要讲话、参加第__届全国代表大会第__次会议__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对__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为原则,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治理内容及措施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一)积极有效预防,依法依规处置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落实监护责任,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团委书记)、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分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5、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6、完善学生申诉程序。按照《__市学生申诉办法》,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在申诉期内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书面提起申诉。申诉受理机关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审理学生申诉案件;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由申诉受理机关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调查程序。申诉受理机关根据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诉审理建议和调查情况,认为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维持原决定;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决定不当的,变更原决定;原处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依据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撤销原决定。申诉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诉之日起2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将有关情况报本级和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

7、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对一般欺凌事件给予书面道歉或纪律处分;对较为恶劣的欺凌事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并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或纪律处分;对严重欺凌事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开展教育矫治或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加强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区县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2、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各区县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县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的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寝室等位置公开,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中小学校要对严重的欺凌事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设定的流程和措施,针对性做好相关工作。

6、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委分管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综合治理办法,加强统筹协调,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区县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小学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加强对校园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

(二)深入细致部署。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请于20__年6月22日前将区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及实施方案报送市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委安稳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舆情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反校园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校报、橱窗、班队会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市教委等十一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并在全市通报先进典型及落后区县。区县要对辖区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五)及时全面总结。各区县要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县、各部门及各中小学校的主要领导是本区县、本部门、本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重大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__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__教安[20__]__号)文件精神,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决定在全区教体系统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各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省、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政策措施在我区各学校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通过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行动目标

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体局成立欺凌防治工作小组,组长由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____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____担任,成员科室为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督导室、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__________。下设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办公室。各学校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

(二)落实校级工作制度和措施

1、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2、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3、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建立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专门档案。

以上三项工作各学校要在20__年9月20日前完成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送至教体局。

(三)扎实做好事件处置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日常学生欺凌事件的排查,并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认定。对发现的欺凌苗头或事件,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教育或惩戒等不同方式及时化解,并做好受侵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最大程度地减轻其身心影响。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对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上报司法部门加大惩戒力度。各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教体局按照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五)落实长效机制

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把中小学欺凌防治内容纳入全员培训中师德教育模块内容,开展包括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学生欺凌易发状况分析及处置措施等教育培训。要把学生欺凌防治纳入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必修内容,确保每一位校长在任期内均接受过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内容培训;加大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举行两期培训班,并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教体局信访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事件信访来访工作,制定明确的信访处置措施,对来信来访要认真听取研判事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批办,及时将来信和领导批示意见送达相关学校并要求按时反馈;属于司法范畴的,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局领导批示事项或重大欺凌事件纳入信访督导内容。各单位责任督学要把各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挂牌督导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序列,开展情况通报,督导各地落实要求,开展工作。教体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事关我区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全区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在20__年9月30日前组织一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一是检查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二是检查各学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

(三)强化责任落实。区教体局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教体局将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对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并建立相应学生欺凌事件督办制度。

(四)开展评估总结。各学校要对照本方案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__年9月15日前向教体局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单位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

篇四: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__〕__号),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__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20__〕__号)、《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函〔20__〕__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在全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中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决定建立__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为成员单位。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办公电话:____________),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理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安全保卫科负责人兼任。

三、强化治理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积极有效预防

1、强化学校教育。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深入研究《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渗透融合防欺凌相关知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__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学习。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学校网站等媒介,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

2、组织开展教师、家长培训。全面加强学校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防治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组织家长开展防学生欺凌的专题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制定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

4、定期开展排查。各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县教育局要组织学校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5、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巡防巡查力度,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接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积极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6、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三)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县教育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科室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教育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科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教育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科室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科室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就读。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各学校要建立欺凌防治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县教育局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建立长效机制

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学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各学校要在教职工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县政府教育督导办要督促责任督学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团县委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局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负责配合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原则,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防治属地校园欺凌发生的重要保证。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群团组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

(十三)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严格治理

要按照全面部署、集中治理和总结提升的阶段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本次治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__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部署阶段(20__年11月中旬前)。要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

(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11月至20__年10月)。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要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办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形成督查专题报告。

(三)加强信息报送。县级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向县教育局安全科报送信息(联系人:余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篇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亿万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伟大复兴。为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校园欺凌的界定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中小学(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感到精神痛苦等事件。

(二)强化学生欺凌防范

一是增强教育效果。各学校要充分了解当前中小学生思想状况,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要认真落实新版《中小学生守则》,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等错误观念,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真正使学生做到教育效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__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

二是加强预判预警。各学校要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具体负责实施和落实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并将其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统筹考虑。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分析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行为严重失常的学生,要由班主任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协调,加强教育。教育效果仍不明显的由法制副校长协助进行管教。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各学校要根据“护校安园”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纳入“平安__”建设范畴,排查发现学生欺凌的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协调公安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起到震慑作用。学校要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加强学校保安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学校要设立防范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及时采取措施。学校要加强“三防”建设,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增加校园巡查巡护的密度和频次,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一是建立快速科学处置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发生一般性欺凌事件或接到学生欺凌举报后,要快速妥善处置,加强对施暴学生的教育,开展受害学生心理辅导和关爱活动,并告知双方家长,记录相关处置、教育过程并存档备查。对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协调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遭受欺凌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严防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要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避免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既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能过分渲染事件细节,泄露未成年人隐私,防范因网络传播不当引发教唆、效仿事件。

二是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对实施欺凌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确保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发现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学校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并将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是加强追踪观察及帮扶。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培训机制。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积极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开展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

二是建立考评机制。教育局将把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教育局将把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按管辖权限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是完善依法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学校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各学校加强对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学生与学生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摸底,为校园欺凌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妥善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学校要细化治理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好治理校园欺凌主体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结合普法工作,深化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正面教育及适度的警示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营造反学生欺凌的良好氛围。

篇六: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__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安〔20__〕__号)、《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学生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学生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识别学生欺凌,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行为。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各学校要组织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共青妇等部门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各学校负责将《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落实到位,开展涉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和课时,通过期初集中开展教育,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团队要定期组织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2、组织开展家长教育。各学校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学校要利用家长会或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辅导和培训,引导学生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凌防治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学校书记、校长负责,教职工、社区工作者、法制副校长、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各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涉校涉生矛盾问题排查。镇文化站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止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密切师生家长联系,及时掌握以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处理时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应注意保护受欺凌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受欺凌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学校要明确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是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负责人、成员单位和联络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报告或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

2、建立考评机制。将本校园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考评,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镇文化站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综治办负责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派出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做好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团委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七)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八)残联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九)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十)各村(居)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由村居予以劝诫、制止。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相关部门、各校要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镇文化站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各校要按照政府信息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信息报送,瞒报、漏报、虚报或拒报学生欺凌事件有关信息,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及时全面总结。各有关部门、各校要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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