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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仿写(推荐20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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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母鸡仿写

母鸡仿写(推荐20篇)作文

我一向讨厌毛毛虫,你看,它用肥胖的身子在地上扭来扭去,它的爬相也是相当难看。它不像蚂蚁一样用腿走路,也不像蜻蜓用翅膀飞行。它先把屁股抬高,用屁股的力量把自己的身子向前推去,看起来别扭之极。

它的长相也是奇丑无比,他全身都是绿色的,而且非常的肥胖,这还别提,更恶心的是他绿油油的身上的那些白毛,想想都毛骨悚然,浑身一哆嗦。

可是我现在改变了想法。

毛毛虫经过了一段“沉睡”后,居然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它展开柔软的印有美丽图案的双翅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它落到花上,给花又增添了许多美丽。

它非常安静,活脱脱的像一个安静的美女,凸显了静中之美。

我不敢再讨厌毛毛虫了,它变化后的样子是多么楚楚动人呀,真让我吃惊非小。

——宋雯兮

篇二:母鸡仿写

我一向不喜欢狼,他长的类似狗又类似狼。它很凶,不知咬死过多少动物,也肯定伤害过人类看。他身上全是泥土,又黑又脏。每天就在雪山上,树林里,草原上。

狼是群体动物,当它有王时候,每天就像一个仆人一样,伺候在狼王的身边。而当他们要选出新的狼王时,他表现得真是完全不一样。以前那个像仆人一样,做事都小小心心的狼已经不见了。而现在的它,是一个拼尽全力厮杀,又拼尽全力反抗的狼就连以前的狼王都被他活活的咬死,真可谓是表里不一。

到吃饭的时候,他差不多是变了个样。丝毫没有一丝狼王的气概,它叫狼们把动物端上来,让他先享用。当他把动物体内那热热乎乎、黏黏稠稠地血喝下后。只留下了那少的可怜的肉,给后面那一大群的狼食用。丝毫不考虑它们怎么吃这么点儿食物。而且它分下去后还要大声的吼一声,似乎想让全世界都知道它是一个狼王。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心思,因为我看见一个有体统的狼群。无论是在山上还是在山下,它总是威风凛凛。似乎在告诉它的狼群以后也要像它一样,不要胆小怕事。如果听到了猎犬的叫声,或是猎人的子弹在砰砰作响,它立刻竖起了耳朵,屏息凝视。他的前腿向后弯曲,做好了奔跑的准备,因为,它要保护自己的狼群。它用锐利的目光,扫荡了一片树林。它看看树林前,看看树林后,嗷呜嗷呜的警告狼群要马上集合起来。

当狼群发现了一头熊或一只梅花鹿,都会快速地奔跑起来。而狼王发现了,会抢在狼群前面,快速地捕捉,它会把动物放在狼群中间。如果获得的食物多的话,它会平均的分给每一只狼。它会让狼的幼崽爬到他的背上,躲在它的胸下,受不到任何风吹雨打。狼王非但不会生气,还会温柔的抚摸它们感受着自己的下一代。

它勇敢、负责、不嫌劳累,因为它是一个王。它团结,因为它是群狼之王。一个狼王必定就是一位超人。

我不愿意再讨厌狼了。

篇三:母鸡仿写

我家的小乌龟胆小如鼠,有一次我给它换水,一不小心把一块儿比蚂蚁大一点儿的小石头落在他的面前。溅起一点儿如毛毛雨的小水花,他就吓的立刻向后调头。向后面的泳池跑去,他往水里一钻,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从水里探出头来,悄悄的打量周围。他一看周围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又慢慢地爬上来,一点一点的爬过去,想看下刚刚发生了什么,这就是我们家胆小如鼠又有很大好奇心的小乌龟。

姜承秀

篇四:母鸡仿写

我们家的小狗一向胆大妄为。有一次,我带它出去遛弯,遇到一条比它大几倍的大狗,它发了疯似的,竟然冲上去就是一顿咬,拉都拉不住。假如那条大狗反击,它必定受伤但大狗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躲避,我连忙拉绳子,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拖回来,它还有点不服气,用爪子一直刨地,想脱离栓绳,还呲着它又长又尖的牙,用愤怒的眼神死死地盯着大狗的背影,还嗷嗷嗷直叫,还想打一架,真是胆大妄为。

原梓轩

篇五:母鸡仿写

曼禾

我讨厌蝉,它打扰到了我的整个夏天。

听吧,路上,窗外,到处都满溢着它无休无止的吱吱鸣叫。当你想趁着窗外的明媚阳光做点什么,它就在你耳边烦人地叫嚣,仿佛不能停止了。那叫声沿着树枝,又顺着高墙,冲进耳朵里,又彷若一根根针一样刺进你的脑海,一定要把你弄得无心继续才好。

它一般栖息在树上,但是,它的身影却若隐若现。林间散步时,它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玄青色的身体,透明不定的双翅,滚圆直瞪的眼球,必然会吓你一跳。看见蝉,最担心它毫无征兆地起飞,胆小如我,这简直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

在夏季,蝉鸣刚出现既是高潮,那歇斯底里的嚣张恨不能告诉所有人它出现了,引来更多关注,好满足它那流淌在血脉里的虚荣心。夏夜,它藏匿于夜幕里,忽地扯长声撕开静谧的夜色嘶鸣,那准备入睡的人听了,也只能睡意四散。

对于蝉态度的改观,却源于一首唐诗。

唐代诗人虞世南的诗《蝉》中写“居高声自远,非是籍秋风”,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把蝉写得如此清新脱俗的诗句。想想也是,蝉之所以能放声高歌,全凭自己,从未借助过任何帮助,我们凭什么厌恶他们呢?

常常在树上看到棕色的蝉蛹,我觉得这东西既恐怖又恶心,无法想通蝉为什么非要将它蜕下。现在发现蝉蜕是为了蝉能飞翔,更好地拥抱多姿的夏天,初生的外壳总会限制它自由生长。从壳微微裂开一条缝到稚嫩青绿的蝉蜕壳而出,总需要一个多小时,蝉要单独用自己的力量破壳出壳。蜕壳这种行为本身,难道不正是对生命意义严肃的诠释吗?

蝉的一生除了追求自由飞翔,还有放声高歌。一只蝉在脱胎换骨之前,要在不见光明的地下生活长达四年,这份持之以恒换来的仅仅是阳光下四个星期的歌唱。我们不应该讨厌它喧嚣的声音,四年黑暗,一月温暖,积蕴多年的歌喉在刹那的欢愉中释放,这恐怕是多少名贵乐器都无法媲美的热烈了。

蝉坚持,追求,无畏,因为他渴望天空,高歌,飞翔。他不是乌托邦里的小孩,沉浸在自己的醉梦世界中,因他不会在狭小的外壳里苟且一生。它立身高洁,也因此非凡。

我再也不敢讨厌蝉了。

篇六:母鸡仿写

我一向讨厌公鸡。看吧,它由前院走到后院,一直挺直了脖子,又由后院走到前院,依旧挺直了脖子,没完没了,讨厌!

它一直挺着脖子,把它那鸡冠子顶得老高,还踱着方步,慢慢地走来走去,恨不得让全世界人都知道它那红冠子是多么的威武!看它那爱炫耀的模样,连盲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真让人讨厌!

别的公鸡向它发起挑衅时,它一声不吭,不理不睬,可恶的是那只公鸡转过身去,它会下毒手,趁其不备,狠狠地咬几口,咬下几撮毛来。然后,它趾高气扬地踱着步子离开,依旧挺直了脖子。那背后下手的劲儿,真让人讨厌!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看见了一只打鸣的公鸡和一只保护母鸡的公鸡。

唐寅说过:“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是啊,公鸡每天早上一叫,姥姥、姥爷就会爬起来去干农活。每天早上当公鸡叫三遍,天就大亮了,人们该干活的干活,该上学的上学,该上班的也就上班了。

一天晚上,我意外的看到了令人惊讶的一幕。

那晚,一只黄鼠狼溜了进来,等姥爷发觉,黄鼠狼已经堵在了鸡圈门口,公鸡和母鸡团在一处,公鸡把母鸡护在身后。突然,公鸡扑棱棱拍打翅膀飞了起来。

“难道它想逃跑?”我这么想。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更让我震惊,公鸡用它尖利的喙狠狠地啄进黄鼠狼的身体。

这就是我家的大公鸡,一只“两面派”的大公鸡,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我喜欢它!

篇七:母鸡仿写

我的小侄女

我一向喜欢的小侄女。看!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圆圆的小脸蛋,弯弯的柳叶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樱桃般的小嘴,笑起来可迷人了!

小侄女一向是又乖巧又懂事,嘴像吃了蜜桃一样甜,一口一个姑姑,姑姑,叫的真是真让我神魂颠倒,喜欢至极。而且她从来不捣乱,是个乖宝贝

她每天都是笑呵呵的,从来不哭不闹,是我们家的小小开心果!

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她就会托着下巴看着我,嘴里还说出了一些奇怪的语句,虽然听不懂但我也会猜想一下她是不是再说:“姑姑,姑姑什么时候可以写完作业呀,可以陪我去玩了吗”我便加快了速度,希望可以写的又快又好!然后再去陪小侄女做游戏,逗小侄女开心!

可现在的小侄女,简直不可理喻,一言难尽!

不仅撕我作业还学会了打人,不听话,真是让人头疼!

记得有一次,她居然我刚写的作业给撕了?还扔在了垃圾桶,我把整个垃圾桶都翻遍了,也没有找到我的作业,害我又要在写一份!

这还不算气人呢!她还把我买的三根雪糕都吃了,一个都不留给我,害得我一口都没吃上,她还用脚踹我后背,还总是把自己做错的事,压在我的身上,让我替她背黑锅!害得我被妈妈责备。

玩的时候,还故意摔倒说是我推的,害得我被骂了一顿,不讲道理…

她甚至有时候还会骂我!

她现在已经是个淘气的女汉子了!因为她已经长大了!学会了很多事情!

不过我也开始讨厌她了!因为她不像以前那样听话又乖巧了!我很失望!

篇八:母鸡仿写

我一向讨厌乌龟,你看吧它进食的时候,还要人拿起食物推到它面前才肯一口一口的进食,它还喜欢在自己的壳里卡上了一些粮食,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粮食总是掉到水底下,就会烂掉把水弄得臭气熏天。几乎每一天都要换一次水,真是浪费水啊!

可是后来我改变了主意。我发现,它进食常常引人发笑。它吃的是冷水饭,它先咬一口粮食,再喝一口水,常常撑得肚子大大的,像要爆炸的气球似的。它还总喜欢往黑的地方走,一出来满脸便黑乎乎的变成了小黑龟,让我们笑个不停。

这时我想到真不应该讨厌乌龟呀!

——罗博

篇九:母鸡仿写

我很讨厌蚂蚁,每天来我家串门儿,啥事也没有,还很难搞卫生,气死个人。有时候它们不这么光明正大,而是爬上厨房上的墙和菜板上。你一看,一定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因为整个墙都是黑点点,在那里慢慢移动。

现在我变了心思,因为我看见了在搬东西的蚂蚁。

在小区玩的时候,我看见一群蚂蚁浩浩荡荡地走来了,一看原来它们要去草坪上搬面包团。我好奇地跟上他们,看怎样搬起面包团,马上一群大蚂蚁先围面包团一圈,再是一些小蚂蚁去面包团下面抬,它们这样可真团结。不一会儿,面包团被抬走了,所有的蚂蚁都在认真地抬向蚂蚁窝,掉了再抬,最后抬进了窝中。

现在我不敢再讨厌它们了。

——马斌钧

篇十:母鸡仿写

读书

沈俞浩泽

以前我不爱读书,自从我读了《绿野仙踪》后,就像被什么魔力吸引了似的,从此便对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一天,我做完作业,觉得很无聊。在我无聊之时,妈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用手拍了拍我的肩,亲切地对我说,“去看看书吧,他对你会有好处的。”我不好意思拒绝,慢悠悠地挑了一本书《绿野仙踪》,看了看目录,立即充满了好奇。我翻开第一张《旋风来了》,慢慢地,慢慢地,我竟然被它吸引了,我急切的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连妈妈拿着削好的苹果推门进来,也没有发觉。当妈妈靠近我时,我正看到一句话:女主角拿着铲子打着女巫。我差点把妈妈当做女主角,把苹果当成铲子了。妈妈愣了一下,再看看书,随后大声笑起来,我这才发觉妈妈在身边,看见妈妈在大笑,我奇怪地问,“妈妈,你笑什么?”妈妈边笑边走了出去。

呀!我用了一个下午,看完了一本有几百页的书,这在以前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正是从那一天起,我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就会坐下来看书,就会任自己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怎么也不想游上来。

篇十一:母鸡仿写

我家有一只胆小的乌龟,它小巧玲珑,机敏,充满活力!它胆子很小,两个圆圆大大的眼睛从不敢直视我们,只要看见我们,立马像闪电一样把头缩回龟壳躲起来。然而我们不在的时候,它又会慢慢把头伸出来,左顾右盼,把我给它的食物狼吞虎咽的全部吃光。

它还会对着太阳跳舞微笑,自己玩个没完没了,可真是个可爱的小乌龟!

李梓硕

篇十二:母鸡仿写

文心茹雪

草之遐思

我不喜欢草,因为它代表着一种混乱和无序。

野草是城市里的流窜犯,那在街头巷尾每个犄角旮旯生发出来的野草,刚被环卫工人清理掉,没几天就会跑到别的地方再冒头,并迅速地生长。石缝、墙根、电线杆旁边……总会有着一堆堆一簇簇的野草,狗尾巴草、车前草、鸭拓草、刺嫩芽、苍耳……它们在短时间内肆意蔓延开来,嚣张地向所有人展示着旺盛且顽强的生命力。

田野是草盘踞的重要据点,绿油油的菜地、金灿灿的麦田……总会夹杂着野草,让农民们顶着烈日在地里不停地辛劳。萧红的童年生活中,在祖父的菜园里“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

最令人厌烦的就是夏天的草了。或是蚂蚱,或是蝈蝈,或是蟋蟀,总会栖息在草丛里,不管是晌午,还是傍晚,一直响亮地叫个不停,甚至持续到深夜,让人们难以入眠。我总是想,如果没有讨厌的野草,这些“捣蛋鬼”也就不会闹腾了。

然而,我对草的态度,却在那次散步中发生了改变。

初春的周末,我独自去公园散步。走到一处没人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个湖泊,想过去看看,中间横着一片草坪,我不想绕远路,再加上我十分讨厌草,就直接踩了过去。“小姑娘,脚下留情啊!”我突然听到一声沙哑的声音,转过头去,看到一位拄着拐杖的老爷爷。我赶紧蹦出草坪,心虚得很。

老爷爷边走过来边对我说道:“小姑娘,你难道不喜欢草吗?为什么要踩踏草坪呢?”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他却叹口气,严肃地对我说:“你想想,咱们城市里很美对吗?百花盛开,但是如果没有绿草的衬托,花儿能美吗?”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接着说:“你再想想,我们吃的肉类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草被牛羊们吃了,我们才会有肉吃吗?”我眼前一亮,是啊!

“草,也是诗的意蕴。我们古诗词中,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不都来源于草吗?所以,以后不要再踩踏草坪了呦,要爱护小草呦。”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郑重地承诺:“我会的,爷爷!”

望着老爷爷渐行渐远的背影,我若有所思:凡事都有它的两面性。我对于草的认识明显过于功利而偏颇,忽略了小草作为一种生命存在形式的独立价值和意义。从这一点上来讲,我和一颗野草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在草的世界里,作为一个人,并没有比草高贵多少。

当我们换一个视角,就会发现万事万物是那么平凡却又与众不同!

篇十三:母鸡仿写

《雨》

我一向讨厌雨。看吧,春天时,它从早下到晚,从晚下到早,没完没了地乱下,下得凄凄惨惨的,下得到处湿漉漉的。没经阳光晒过的衣服有个霉味,穿上了让我心情也湿漉漉。讨厌!

有时候,难得等来一节体育课,或是一个作业不太多的周末,想出去活动活动,它趁我不备,狠狠地下,让我的计划都“泡汤”了。讨厌!

下就下吧,它还总逗留在地面不走。我们学校操场不平整,很容易积水,一不小心就会摔个四脚朝天。有一次,我的脚摔破了皮,全身湿透,还要妈妈给我送衣服来换,真丢人。都是雨害的,讨厌!

可是,我现在改变了想法,因为潮汕地区的水库很多见底了,自来水总是停供。前些日子,每天只有傍晚时供三四个小时的水,这个时候我们就得赶紧洗刷盛水,忙乱得跟打仗一样。我洗个澡妈妈总是催催催。而最近,连这几个小时都不来了,半夜有时才来水,妈妈不得不起来盛水。听着妈妈每天喊困,我想念雨了,它来了,我一定会为它欢呼。

前几天,终于等来了一场雨。我冲出门外,只见大珠小珠从天降,落到火热的地面就像数不清的小脚丫在欢快地跳啊跳。噼哩啪啦、哗啦哗啦、滴滴嗒嗒、刷刷刷、沙沙沙……世界上哪还有比这更美妙动听的乐曲?空气里那股土腥味,此刻也比百花更芬芳,比名牌香水、飘柔洗发水还要香……农作物笑了,大地笑了,人们笑了。

多好的一场雨,它清凉、优美、动听,它是大自然最好的礼物。

我不敢再讨厌雨了。我终于明白了“风调雨顺”是人们最大的祈盼。

篇十四:母鸡仿写

公鸡

施烁辰

我一向厌恶公鸡。听吧,它每天从凌晨五点半开始叫嚣,嘴巴好像闲不住似的,每隔一小时就扯着嗓子厉声啼叫。连圆月之夜的午时,它也不忘冲着明月叫上几声,就是聋人也恨不得蹦起来把它宰了炖汤喝。(夸张手法)

它每次见到母鸡,都会亲昵地做出各种动作:找虫子喂给母鸡,用小脑袋蹭母鸡身子,用梳子似的嘴清理母鸡身上的杂毛……没完没了,令人费解。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心思,我看见一只看守“家庭”的公鸡。

一日,它昂首阔步地走在前头,率领一群小鸡,浩浩荡荡地去村头的树林里玩耍。一进树林,公鸡便寸步不离地跟在小鸡后头,活像一位警卫员,警觉地望着四周。

蓦地,周边的灌木丛发出稀疏的声响。它立刻警戒起来,全身的毛倏地咋了起来,放声啼叫,命令鸡雏们马上集合到它身后。果不其然,从树丛中蹿出一只野猫,凶神恶煞地冲向公鸡。猫有猫术,鸡有鸡招,两人斗得昏天黑地,不分上下。此时公鸡使出它的“杀手锏”,对着猫的头一阵猛啄,野猫的头被啄出血,吓得抱头鼠窜,彻底丧失了战斗力,它狼狈地喵喵叫着,溜之大吉。公鸡骄傲地叫着,胜利地回归了。

它善良、勇猛、胆大、负责,因为它保护了一群孩子。它伟大,因为它是鸡首领,一个首领必定就是一位勇士。

我不敢再厌恶公鸡了。

篇十五:母鸡仿写

舒艺

先生

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位人称“先生”的老师。快看他吧,又举着他那半米长短的竹条,边指指点点边转来转来去,没完没了,实是转得人眼花缭乱。

他是学校新调来的老师,大概四十岁,紧贴头皮的短发总是油光油光的。那漆黑的小圆镜儿真是搞笑,像古时教书先生的眼镜一样,“先生”这名也自然是不稀奇的了。这黑镜框唯独中间鼻梁处褪了色,锃亮锃亮的,真是让人忍不住想将其眼镜取下,寻些黑颜料补上去!

我们班的粉笔盒总是空荡荡的。先不说全校,且是全级部,用粉笔最快得就是我们班。每当班长去领粉笔时,那里负责看管的老师都会加上句:“你们班是不是爱吃粉笔?”没办法,我们班的粉笔一小半用来写板书,另一大半用来充当“先生”用来防止同学们上课走神、打盹的“武器”。我们班的作业最多,一小半是正常的作业,另一大半则是“先生”特意为大家准备的“惊喜”,同学们“感激不尽”。

但是,随着与“先生”的深入接触,我渐渐改变了心思,因为我看见了一个让我们变得愈发优秀的“先生”。

“先生”给我们批改的家庭作业发下来后,大家总会看到自己的作业后面有红色的评语。或是写了一段你存在的问题,让你及时改正错误;或是一段对你的鼓励,让你信心倍增……

因为“先生”的“武器”,我们上课不敢再走神、打盹;因为先生给的“奖励”,我们回家做作业不敢再马虎……我们渐渐养成了听课专心,作业认真的好习惯。

小学毕业已有几年了,先生也许久未见,唯一留存的,就是我脑海中他那面带小圆镜的严肃的样子。每当学习上想放松时,眼前便浮现出“先生”那严肃的目光——他似乎又要举起一块刚刚掰下的小粉笔头向我扔来。我便不敢再乱想,又继续埋头对付那些怎么也学不完的知识去了。

他严厉、认真、不辞辛劳,因为他有对学生的责任心。他淳朴、勤勉、兢兢业业,因为他用心教书育人,默默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

我再也不会讨厌“先生”了。

篇十六:母鸡仿写

我一向很讨厌猫。看吧,放它下地它就像脚下装了风火轮似的,一下子就不见了,找也找不到,使人心急。要把它放回笼子时它总是奋力反抗,每当要抓住的时候它总是一个帅气飘逸,躲了过去,真让人讨厌。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看见笼子里可爱的小猫,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乖巧模样,任人抚摸,可爱极了!给它的饭碗里装许多猫粮,它总是舔得一干二净,光盘大师,那模样,真是可爱至极呢,让人不敢再讨厌它了!

——黄家乐

篇十七:母鸡仿写

我一向讨厌母鸡,听吧,它从前院“咯咯”到后院,又从后院“咕咕”都前院,没完没了。它看见凶猛的公鸡就会落荒而逃,有时候还会欺负憨厚的鸭子,我看它真是讨厌的不得了。它下蛋了,大声地叫着,好像要对全世界宣布:“我下蛋了!”唯恐天下人不“路人皆知”。

但是后来,我再也不敢讨厌母鸡了,还对它刮目相看,肃然起敬。

有一次下雨的时候,我看见母鸡张开了翅膀,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的小鸡仔挡住纷纷而来的雨滴,把孩子们拢在自己的怀中,像个真正的好妈妈,值得敬佩。

每次捉到虫子,都是先给小鸡仔们吃,它们的肚子都撑得鼓鼓的了,母鸡的肚子却空空如也。

每次公鸡欺负小鸡仔时,母鸡就会“怒发冲冠”,像要用自己的生命护佑小鸡仔们的周全似的。

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每一个母亲都是伟大的,哪怕是小动物,也有自己想要去保护的,自此之后,我再也不敢小觑母鸡了,更不敢讨厌母鸡了。

篇十八:母鸡仿写

母鸡

四年级马晨洋

我一向讨厌母鸡。

讨厌母鸡的叫声。小时候,几乎每个周六的早上,我都会被它叫唤醒。我在床上睡的正熟,突然,一声像放烟花一样的叫声把我吵醒了,原来又是它,它由前院嘎嘎到后院,又从后院嘎嘎到前院,一直叫个不停,令人讨厌。

讨厌母鸡的尖嘴。当我要去拿个鸡蛋时,刚把手伸进去取的时候,母鸡就用杀人的眼神向我飞来。我正想跑,只见母鸡飞快地向我冲来,一啄,我的手慢慢流出红色的液体,真是只可怕的母鸡。

讨厌母鸡的行径。有一次,我到外婆家时,刚跨进门就压到了一坨黄黄的东西,刚刚买的新鞋子就弄脏了,那只鸡在我的面前,叭唧一下又拉出了黄色的东西,原来是母鸡的大便。我飞快地跑出家门,大声叫着外婆。

但当我看到了母鸡,生出了一群黄黄的,像绒绒球的小鸡时,我的情感悄悄发生了变化。

母鸡看见了好吃的,便一啄,看看是否有危险,如果没有,就叫儿女来吃,每个小鸡的肚子圆的像装下了几十个小汤圆,但母鸡却没吃多少。有时母鸡就平静的蹲下,要鸡雏们躲在自己的翅膀下面,保护小鸡,给小鸡温暖,要是大公鸡来抢食,鸡母亲便把它们赶到大老远。

每天夜晚到来,要是母鸡发现了一丝动静,便放声大叫,叫人起来看看是不是有野猫来吃鸡雏们了。

我对母鸡的彻底改观,还属那一次。那天早上,鸡母亲和小鸡雏们在竹林中觅食,但有一只小雏鸡离队了,又走了很远,突然有一只野猫冲了出来,张开了它的沾满血的牙齿,当我想上前帮忙时,母鸡飞速冲过来,在那千钧一发之时,母鸡张开翅膀全力掩护小鸡雏,但鸡妈妈用嘴巴狠狠地啄了好几百下,才把猫咪给赶了。当再次站起来时,草丛上几乎都是鸡妈妈的羽毛。

母鸡的负责、勇敢、辛苦,都是为了雏鸡们的安全、食物和温暖来考虑的。

想到这里,我不再讨厌母鸡了。

篇十九:母鸡仿写

四年级周禹丞

我一向讨厌狗,看吧,我一回家,它就冲过来,吓得我连忙抱住爸爸,爸爸把我抱回了家,这才逃过狗的追捕。

今天,我约好去跟同学们打球,可是我一出门,狗就张开血盆大口扑向我,吓得我连忙把门关上,我透过门缝往外看,狗用凶恶的眼神看着我,我赶紧缩回去,害得我又不能和同学踢球了。我伤心地对妈妈说:“妈妈,能不能把那条狗赶走,它真的太讨厌了。”妈妈说:“等下个月,王叔回来了,就把狗给王叔。”我高兴得大叫起来,“狗终于要走了!狗终于要走了!”

对狗的厌恶,直到那一天,我改变了心思。这天,妈妈出门买菜,家里只有我和狗,我想趁狗睡觉,去外面打一些水。这时,一个身穿皮大衣,戴着黑色面具,头戴黑帽子的人走了进来。狗听到动静,纵身跃了出去,然后一口咬住他的手,黑衣人痛的摔在了地上,我趁这机会,打倒了黑人。我万万没想到,狗还会救我一命,从此,我和狗成为了朋友。每次都偷偷喂它吃烤肉,先悄悄的把烤肉放在它旁边,狗看到烤肉,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每天都按时给它喂烤肉吃,我们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我每天放学回家,狗狗就围着我打转,用身子蹭蹭我的脚,显得十分亲昵的样子。

有一次,我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出远门,让狗看家,狗像一位士兵,笔直地站在门口,要是有人路过,它会一声吼叫,好像在说:“这是我的地盘,离远一点。”默默地守护着我们的家。

我不再讨厌狗了。

篇二十:母鸡仿写

鬣狗

曾经,我很讨厌鬣狗,它们的面相是那样丑陋:全身都是黝黑的斑点,两只大眼睛瞪着人,脸如同几座小山,这一突,那一突,面目峥嵘,牙齿参差不齐,口腔里散发着一股血腥味。

狮子一周难以捕到的猎物,会被它悄然无声的夺取;猎豹、花豹的幼崽,在它的利齿下粉碎;无数的生灵,都被它残害!

然而,知道我在电视上看到结群的鬣狗时,它们足足有100多只,我从未见过鬣狗的群体捕猎——之后我便改变了想法。

它们袭击角马群时,那样的团结。所有的鬣狗一起奔跑,迈着整齐的步伐,肩并肩地追逐数公里。它们用凌厉的叫声呵斥着,驱赶着角马群,迅速瞄准目标。在眼神中,我看到了它们的自信与坚定。它们默契,知道对方所想的目标。数只鬣狗绕到被盯上的角马背后,切断它通往族群的后路。其他鬣狗便团团围住角马,角马处于绝地。往这边跑,想要突围,鬣狗们便露出利齿,嘶吼着,恐吓着。角马在恐慌下,掉头往另一边跑,可是它早已露出了破绽。鬣狗们扑上去,轻松就获得食物。这种团队攻击战术,让鬣狗们的捕食概率大大增加。

面对硕大的野牛,他们就会打偷袭。他们常常会埋伏起来,让一部分鬣狗突然发起袭击,隔开一只野牛,然后把它赶向埋伏点。当野牛好不容易要逃走时,剩下的鬣狗就以一道闪电般出击,一拥而上,咬住猎物,拼尽全力为同伴创造机会,牵制住猎物。这时其他鬣狗则张开血盆大口,趁着机会杀死猎物。

正因为它们的团结,草原上的动物们便闻风丧胆。然而它们绝非恐怖的杀戮者。它们和单独的鬣狗不同,单独的鬣狗好战嗜血、惹是生非,而它们为了族群的安全,除了吃饭,几乎从不杀生。而族群内部更加温馨:族群里的每只鬣狗都好似患难之交,无论谁受伤,都会把自己的猎物分享给别人;从不会争抢,听从首领指挥,整齐有序,规规矩矩,每人咬一块;它们不争抢功劳,猎杀的头等功总会把猎物撕成一块块,分享给其他鬣狗;它们互相帮助,每次战斗,都会拼尽全力保护它人。有时,小鬣狗丧失了父母,其他鬣狗也会收养它,包容它。

100多只鬣狗互相帮助、同生共死、团结一致地与猎物搏斗,与敌人激战。它能成为“非洲二哥”,靠的就是这些。团结是强大的,没有什么动物如同它们那样,组成铜墙铁壁,同进退,共患难!团结是如此伟大,能够帮助自己的族群生存,为了其他鬣狗尽自己一份力,每一只鬣狗都是伟大的。

我不敢再讨厌鬣狗了。不仅是因为它们如旋风般的速度、恐怖的利齿,更是因为它们的团结、勇敢、负责和真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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