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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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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西乡塘区金陵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职能,加强监管,强化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社会联防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活动时间

20__年4月起至11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成立金陵镇教育系统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四、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要组织开展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抓好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巡防力度,按照属地原则,督查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公布联系电话、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要落实防溺水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辖区各中小学校要做好中小学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持续开展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纪律教育。严格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通过强化家校联系,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和教育责任。

(三)镇宣传办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以播放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片和宣传字幕等形式,引导社会大众关注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制止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对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四)镇综治办、金陵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督促各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镇民政办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六)金陵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加强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对矿山坑洼地管理,加强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取土、取石行为,督促对现有的坑洼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非煤矿山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及时处置,尤其要严加防范大雨、暴雨或持续降水后新形成水坑的整治。要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在涉水景区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配置救生施设设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巡查。

(七)金陵交警中队要加强对道路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防范外来无关人员和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八)镇水利站要指导各地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

(九)镇卫健部门要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学生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十)镇团委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镇妇联要将中小学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二)各村(社区)要在辖区开展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抓好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巡防力度,按照属地原则,督查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公布联系电话、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集中开展高密度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板报、横额等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

(二)排查隐患,严格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对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三)加强预警,精准发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随手拍”活动,及时将溺水隐患视频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到管理平台处理。学校要组织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径路段的危险水域,强化放学、假日前溺水情况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四)完善设施,提升技能。加强游泳场所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适合中小学生游泳的场所,加强对农村地区山塘、河流等天然游泳场所的修缮,修建围护栏、阶梯、安全防护网、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在学校建设游泳池,开设游泳课程,提高学生游泳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为中小学生生命负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严肃追责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要结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把防溺水工作列入主要的考核内容,对发生群体性溺水亡人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加强责任追究,对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二: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防,在全区迅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动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落实落细

建立“政府主导、各尽其责、部门协作、联防联控”的协调防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区教体局: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在5、6月份及暑假通过学校国旗下演讲、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宣传栏、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家校群、“两微一端”以及暑期家访等多种形式,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人主体责任,结合全国各地的溺水案例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配合区教体局做好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要把防溺水宣传列入宣传教育内容,在暑假前(6月20日前)、暑期中(7月底前),通过网络、致居民一封信、横幅、标语牌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自救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团区委:于5月25日前组织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团干部及社会力量成立防溺水志愿宣传队,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各乡(街)、村(居)、学校积极配合做好与志愿宣传队的对接工作。

区水利局:加强对水库、河道和在建水工程的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要日常加强巡查,严禁任何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擅自下水,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坑、水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各单位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乡、街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区公安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属地派出所加强对本地安全巡查。

各乡(街)、村(居):于5月2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防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责任。连同配合的“五位一体”包保部门,抓好本区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法定监护责任。将双休日、节假日和暑期等重点时段的巡查落实到人,加强留守儿童等薄弱环节的管控。于5月25日前对长江水域,以及学生上下学经过的危险水域、渡口、水闸、桥梁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排,并根据相关标准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三、强化领导,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的责任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村(居)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本地、本部门防溺水工作。实行区直单位联系乡(街)、乡(街)联系村(居)、村(居)委会联系村组、村组联系重点水域“四级”安全工作定点联系制度,跟踪督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上报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街)要与村(居),区教体局要与学校,各学校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通过责任书,分解、明晰、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加强督查报告。在区安委会统筹下建立教体等相关部门和乡(街)联合督查的机制。督查的重点是责任是否明晰并到岗到人,宣传是否有力有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管理制度和警示标牌是否到位,定期排查是否认真落实,巡查、联防、联控机制是否落实到位等。在5月底、10月底以前,各乡(街)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将防溺水工作的部署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区教体局(联系人:罗传伟,联系电话:5426229)。

(四)严格报告问责。建立督导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各乡(街)、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因履责不到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辖区学生发生溺水事故,事发地乡(街)为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并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三: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学生溺水问题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好20__年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20__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__市20__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修订)>的通知》(__办[20__]24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__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家长对学生校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维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巩固防溺水问题治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各村(社区)分管教育“两委”干部

三、治理时间

20__年4月至11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

1、各校园在4月中旬及7月份放暑假前发放教育部关于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回收全部回执。

2、各学校组织学生完成1次防溺水专题作业,要通过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区安全教育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线上“预防溺水安全活动”,观看教育宣传片和课件,了解防溺水的安全知识,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活动”的系列学习培训。

3、各校园要在4月中旬进行一次关于“防范学生溺水”情况的问卷调查,筛选出包含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缺乏监管的重点对象并进行造册,每周与每名对象约谈至少2次,家访电访或信息沟通至少1次,有关教育跟踪情况均形成台账,进行“一生一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跟踪,并及时告知家长加强监管;各学校要在5月份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现场体验活动,增强学生防范溺水教育的直观体验。

4、各校园开学期间每天课间播放由市教育局制作防溺水安全教育动漫作品。

5、各学校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并强化对学生家长“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工作。

6、各校园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要进行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

7、各校园每周五及假期放学前、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

8、各校园每周末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1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

9、各校园每月组织学生签订1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

10、各校园每月至少走访1次村(居)委会,协调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

11、各校园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签订1次包括防范学生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并在4月中旬、9月初召开1次预防溺水专题的家长会议(民办学校在7月底再增加召开1次假期预防溺水专题的家长会议);及时播放学生溺水警示视频给家长观看,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12、教育管理中心在4、7月份印制防溺水宣传海报、折页给各村(社区)、企业、学校张贴、分发。

13、文化服务中心在4月至11月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利用道滘新闻、微信公众号、街道显示屏等制作并播放防溺水宣传短片,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电视上可推出以学生溺水事故为主题的“以案说法”专题报道。

14、妇联要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范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意识。

15、村(社区)充分利用村宣传平台,如广播、宣传栏等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家长监管好子女。

16、团委、教育、公安、人社、社会事务等部门联合于7、8月针对“候鸟家庭”开展防范溺水安全教育。

(二)加强水域安全巡查监管

1、镇政府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落实开展辖区内防范学生溺水综合整治工作,由镇长或教育分管领导组织召开1次年度防范学生溺水专题工作会议,部署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2、各村及如下部门在4月中旬对辖区水域安全隐患地带做好预警标志工作,原则上视线范围内确保有1处,在警示标志上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及手机号码供群众报告(曾发生事故的要对事故作简单介绍),便于群众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巡查。

公安分局:组织法制副校(园)长到校加强安全指导,按照各民警负责的辖区进行责任制管理,落实警务区民警、辅警等治安巡逻力量;将劝阻学生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纳入治安巡逻范畴,将巡逻发现有下水、玩水行为的学生必须及时劝阻,并登记学生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管理中心。

网格管理中心:镇“智网工程”调度中心根据市“智网工程”调度中心的部署,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督促网格员加强水域日常巡查,发现学生有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的,必须予以劝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登记学生信息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组织属地村、南阁公司加强对河涌、堤岸、鱼塘、沙场的巡查和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劝阻学生下水游泳,并及时通报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制作防范溺水警示标志样板,配置救生圈,并指导、督促属地村、南阁公司对靠近学校或学生容易到达的鱼塘、河涌、堤岸进行围闭,加装安全防护栏;对已发生或较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增设警示牌、配置救生圈等防护设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加强对受监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水坑造成学生溺水事故;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采取设立警示标识和围闭并落实24小时有人值班等防护设施。

团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协助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及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管理中心。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公园的内河、水(池)塘以及临岸绿道的管理,在公园内河、水(池)塘、临岸绿道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识,配置救生圈;对道路上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治,设立警示标志。

规划管理所(土地整备):加强对镇储备土地中大面积积水、水(池)塘等管理,设立警示标识。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水源地(尤其河沟、鱼塘、水池等)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一隐患一方案”进行整改,河边不经常用或废弃的埠头要拆除;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配置救生圈,要求承包鱼塘户主加强看管,把孩子容易去到的地方用安全防护网围闭;要排查并完善本辖区水源地的警示标志,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供群众报告,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组织村相关人员落实水源地每周放学后不少于2次、周末等节假日及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的巡查,并填写巡查表,把巡查表每月上交1次,同时形成台账存档;加强对群众的防溺水教育,特别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中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担负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

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有关部门通告巡查时发现下水游泳、玩水的学生,责成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诫勉工作,并在处置工作完毕后5日内将对学生教育诫勉情况反馈“智网工程”调度中心等职能部门。

各校园:每月至少1次到辖区村(居)委会走访,要协调村落实水源地的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周末等节假日及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各校园要安排人员对所在辖区水源地进行巡查,周末、节假日及暑假每天上(下)午至少1次。

(三)强化工作预警机制

教育管理中心:要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时间分布形势,在节假日、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加强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公安分局、网格管理中心、水务中心: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地域分布形势,针对重点河(地)段发布预警,提醒本部门及村的巡防人员、网格员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天气和防汛工作形势,适时发布安全预警,防止建筑工地内涝导致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的水源隐患地警示牌进行巡查和网格式标准化管理,对于缺失、遗漏的警示牌和救援物资要及时补充、完善。

各校园:要利用校安管理平台等途径,按照省教育厅“十二项必须”的要求,利用微课掌上通、班级群等途径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加强家校互动,要让每一位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家长)知道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监护责任(包括来莞探亲、走访串门孩童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公共服务办:加强对接送站的管理工作,尤其中午接送站对学生的有效管理,禁止户外放羊式,防止因监护缺位导致学生私自出外嬉水造成安全隐患;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周末、假期社区辅导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每2周至少举办1次与防范学生溺水相关的教育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学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机会。

妇联: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家长对孩子监管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兴趣班或参观体验等暑期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暑期生活;依托家庭教育大讲堂、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平台,在暑假期间至少开展1次防范溺水专题活动。

团委:组织志愿者、社工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工等力量在暑假期间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活动。通过共青团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7至9月重点时间段,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系列宣教活动。

体育管理中心和体校:在暑假举办公益性游泳培训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并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强化督导督查

教育管理中心: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公共服务办、公安分局、人社分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妇联、团委、农业、应急、网格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1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并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要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责任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内容;要在4月至11月期间,将防范溺水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重点和议事日程,督查学校是否落实“十二项必须”工作要求。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应急管理分局:结合汛期防汛工作,对水库、河道等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等工作开展督导。

综合治理办: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镇“平安校园”建设考评项目量化中,督促指导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统筹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指导各单位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纠纷善后处置工作。

各校园:4至11月期间,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行动,督查各班级是否落实“十二项必须”工作要求和村(居)委的巡查情况。

(六)严肃事件倒查问责

1、同起事件导致1至2名学生溺亡的,由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报告报市教育局及镇应急管理分局。

2、同起事件导致3名或以上学生溺亡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开展事件倒查,发现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1、各单位、村(居)委会、校园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将防范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综合力量,确保防范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2、教育管理中心要强化工作牵头协调,推动工作形成合力。各学校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预防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预防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和水管单位是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劝阻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对村(社区)的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的职责进行监管,督促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

要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督促辖区教育机构、村(社区)及治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积极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篇四: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场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再次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示、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及时消除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摸清辖区内的水域及隐患

1、我场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活动整治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__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__、副场长__担任,成员由中小学、潭山派出所、场综治办、场水利站、场团委、场卫生院、场妇联、场关工委及场各部门、各单位(村)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场综治办,由徐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2、组织对学生喜欢去嬉水、游泳的重点河段、水道等水域,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对学生上学放学经过的水域及容易发生落水等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由场综治办进行分类抄告、督办,对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

3、运用“三网”工作体系,各分场、村、托管中心要组织网格管理员对辖区内的河流、堤坝、干渠、池塘等水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防范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造册,并落实到每个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实现精确定位。

4、对辖区内水域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安全隐患情况,安全巡查员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

5、以分场、村、托管中心为单位,将各村“三网”工作体系排查结果进行比对、完善,确保信息准确、不留死角。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将曾经发生溺水事故和未成年人喜欢去玩耍水域,学校周边2公里范围内,村庄周边等地方的水域作为危险水域,其他的作为一般水域,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各分场、村要将危险水域列入重点管理对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预防溺水各项措施。

(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溺水隐患

1、分级分类落实预防溺水安全责任。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由总场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山塘、池塘一般水域等,由分场、村、托管中心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

2、设立醒目、规范的警示、提示标识。

为规范设立警示提示标识,按照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制定了警示、提示规范格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责任主体要立即制作、树立永久型警示、提示标识,注明下水危险,禁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等警示性内容。由场综治办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大督促检查,确保标识按时、按质落实到位。特别是对危险水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设立到位。

3、开展涉水安全隐患重点治理。

一是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过往行人、车辆容易坠落地段,要加装水泥墩、防护墙(栏)等防护设施。二是在多次发生人员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等防护设施的,及时建设到位。三是开展安全巡查。在5—10月,各分场、村、托管中心要组织责任主体加强水域安全巡查。特别是对学校附近、分场(村)附近、学生上学放学经过的水域,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要重点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

4、拓展“假日课堂”覆盖面。

场团委、妇联、关工委和各分场(村)要组织辖区村开展假日课堂活动,特别是水域较多、留守儿童较多的村,要做到全覆盖。要走出假日课堂“课堂化”的误区,以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为重点,打造一批未成年人喜爱的活动场所。假日课堂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注重实效,扎实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加大对未成年人涉水安全教育力度。

根据《防溺水任务清单》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防溺水任务清单》逐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宣传月”活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每年6月份设为“全省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校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把课内课外教育相结合、把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把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2、加强校内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

在校园内,学校组织学生编排未成年人溺水死亡编刊图文并茂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开通校园广播,播放“珍惜生命、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3、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家庭、学校共同监护的强大合力。

根据市县教育对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防溺水宣传。要迅速并且一个不漏地将教育部《一封信》送达家长手中,要求家长签字背书,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4、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

各分场、村、托管中心对留守儿童等监护能力较差的重点青少年要建立暑期防溺水档案,落实分场、村帮扶干部。在暑假开始的第一个星期,分别上门入户,做好防溺水和科学救生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建立暑期半月走访制度,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四、工作步骤

1、强化部署、排查隐患阶段(6月8日前)。

制定全场未成年人溺水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场未成年人溺水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集中治理、消除隐患阶段(6月9日—9月1日)。

各分场、村、托管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规格、位置规范要求设立警示、提示标识,加快施工建设,开展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

3、总结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阶段(9月2日—9月30日)。

各分场、村、托管中心对开展全乡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9月15日前将治理情况报场综治办。

五、工作职责

1、场综治办:

各分场、村、托管中心要运用“三网”工作体系,将涉水安全隐患排查列入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台帐,利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微信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做到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健全溺水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落实“出事必查、工作必问、责任必究”机制。将各分场、村、托管中心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成效纳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

2、水务站:

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特别是小(二)型以上水库进行巡查标识,并将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分布情况告知场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做到值班房有救生衣、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设备。场安全员: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防治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后,督促各级医院迅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场妇联、团委、关工委:

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和青少年活动。引导留守儿童、青少年参与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加强防溺水社会宣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潭山、城西派出所:

组织建立专业或义务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公安干警到学校开展涉水安全讲座。

5、潭山小学、宜丰三中:

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形式加以宣传。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危及学生安全的重点水域排查。

6、各分场、村、托管中心: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场干部包各分场(村)、托管中心,分场(村)、托管中心干部包责任到人。一要组织排查校园周边及村池塘、河道、水坑等区域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督促业主单位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落实人员看管,堵塞监管漏洞。二要充分发挥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段加强巡视。三要加强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中青少年儿童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

六、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分场、村、托管中心作为基层预防工作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确保未成人涉水安全隐患发现得了、整治得好、及时消除。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开展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将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列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

从6月9日—10月20日,总场将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整改的,将重点抄告督办,实行限期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发现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场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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